印度宣布对华炭黑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驻印度使馆经商处2月2日从印度财政部获悉,印度海关1月28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澳大利亚、伊朗、马来西亚、俄罗斯和泰国的炭黑(Carbon Black used in rubber applications)征收从量反倾销税。征税期为5年(至2014年7月30日止)。其中,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分别为:(单位:美元/公斤)

  江西黑猫炭黑有限公司0.121

  宁波德泰化学有限公司0.143

  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巨无霸炭黑有限公司0.089

  河北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168

  宁波市晟安化工有限公司0.101

  其他不合作中国企业0.423

  2008年12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等炭黑启动反倾销调查。2009年12月,印度对此案做出肯定性终裁。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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