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控炼油尿素轮胎氯碱等9石化行业新增产能,违规将严惩
山东省印发关于推进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炼油、尿素、轮胎、聚氯乙烯、纯碱、磷铵、电石、烧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违规新增产能项目,各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
一、加快新技术应用,促进新型产业升级及传统产业转变
支持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装备对现有炼化装置进行改造提升。鼓励炼油企业建设加氢裂化、连续重整、异构化和烷基化等清洁油品装置,大力发展炼油深加工。
二、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鼓励开展并购重组
综合利用安全环保节能等法律手段和差别化电价、水价等经济措施,依法停产、整顿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石化企业,关停退出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
湖北百余家企业严格项目准入,严控尿素、磷铵等新增产能
一、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搬迁改造企业运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新工艺、新技术改造提升石化化工产业,推进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加强腾退土地修复。要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退出后地块活动信息上传国家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三、严格项目准入。在化工园区外,特别是城镇人口密集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原址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各地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土地供应、能源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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