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轮胎老臣贪5亿 判刑5年

  上市公司南港轮胎资材部前经理陈启清,利用掌管採购大权机会,长年向南港轮胎供应厂商,收鉅额回扣5亿多元,被判刑5年,併科罚金1,500万元确定,台北地检署因他的户籍地在新竹,昨嘱托新竹地检署发监执行。

  陈启清在南港轮胎工作36年,但从19年前担任公司採购业务后,被控长期向22间原料代理商及报关公司收取回扣累积逾5亿元,还利用妻子境外帐户洗钱。

  2014年7月16日,检警搜索陈启清夫妇新竹家中时,当场从陈家随处置放的大小鞋盒中,搜出高达2亿8,530万元现钞,另在陈男的OBU帐户内查扣424万美元存款。

  陈启清夫妻于法院审理期间陆续认罪并分别获3,000万元、1,000万元交保,并与南港轮胎5亿元和解,台北地院2015年4月依违反《证券交易法》、洗钱等罪判陈启清5年徒刑,併科罚金1,500万元。

  陈启清上诉高院后,日前突然撤回上诉,全案确定。北检收到陈启清的定谳判决卷证后,昨嘱托新竹地检署发监执行。

(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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