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轻卡新规落地,这种轮胎被“判死刑”

  1月12日,工信部、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为从产品源头有效消除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超载运输隐患,遏制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行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轻型货车产品应当增加货厢材质、厚度、重量等参数信息,小微型载客汽车产品应当增加座椅布置、固定方式等参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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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包含哪些重点?

  《通知》中对于轻型货车新规重点技术要求如下:

  1、轮胎负荷不大于总质量的1.4倍。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7.00in(英制)或者不超过195mm(公制);后轮采用单胎的,后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 265mm(公制)。

  2、发动机(柴油)排量:不大于2.5L(冷藏车不大于3.0L)。

  3、货厢内部宽度:不大于2100mm(自卸式货车不大于1800mm)。

  4、自卸式货车后轮应采用单胎结构,车辆总长度应小于等于5000mm。

  5、除自卸式货车外,普通栏板式、厢式、仓栅式、平板式货车不得使用自卸式汽车底盘。

  新申报产品及已列入《公告》的在产产品,除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外,还需满足本通知附件《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不符合本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新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予公告。

  《通知》强调,不符合本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在产产品,2022年3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其中,对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于2.5升但符合本通知其他要求的轻型货车在产产品,给予生产销售过渡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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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轮胎有哪些影响?

  新规中对于蓝牌轻卡的轮胎规格新要求,意味着未来部分轮胎尺寸将不再适用。首先是“十吨王”最喜欢装的8.25的轮胎不会再有了,新规之下蓝牌轻卡轮胎尺寸是不能超过7.00,后轮采用单胎的,后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可超过265mm。此外,轮胎负荷不大于总质量的1.4 倍,自卸式货车后轮应采用单胎结构。

  由此可以看出,轮胎改装在今后会受到很大打击。目前轮胎改装是蓝牌轻卡货运行业普遍的现象,尤其是有超载需求的“十吨王”,通常选择价格便宜、载重性能强的不三包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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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空载检验标准的日益严格,轻卡汽车的原配轮胎也要向轻量化方向发展——减小轮胎滚动阻力、提高轮胎行驶里程、轮胎的翻新和回收再使用将成为许多企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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