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青岛海关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关知违字〔2018〕17号),内容显示,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的轮胎商标专用权,遭另一家公司侵犯。2018年9月17日,青岛美德盛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到到智利的翻新轮胎240条。经查验,发现实际货物有89条使用了“黄海”标识,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商品侵犯了其“黄海‘及图形’”商标专用权,并向海关提出了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经调查,认为该批翻新轮胎使用的商标,事先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上述89条翻新轮胎属于侵犯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黄海‘及图形’”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决定没收当事人的上述侵权货物,并处罚款人民币5600元。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制造及经营销售各种规格子午线轮胎的大型企业。公司创建于1999年,于2002年7至8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6,000万股黄海股份(A股)股票并上市。其控股股东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曾享有国内“四大家族”盛誉的青岛第二橡胶厂,至今已有75年历史。
中国轮胎商务网(www.tirechina.net)了解到,青岛美德盛宇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主要业务有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塑料制品等。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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