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将取消经营资质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对治超做出了专项部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货车超载 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将取消经营资质!

  该通知中提到,超载将被列入“黑名单”,一旦被列入“红名单(守信名单)”和“黑名单(失信名单)”,将通过“信用交通”网站或认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

  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他人就可以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根据该通知规定,若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运输从业者,其影响将可能涵盖多方面:

  1、限制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取消相关经营资质。

  2、会成为重点监管对象,各运输通道,桥梁,以及高速入口都会严加监测。

  3、监管货源单位,限制生产,影响货源。

  4、影响驾驶证审验和换发

  5、提高保险费率,买保险费用增加。

  6、限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7、限制高消费,限制坐飞机,列车软卧,和G字开头的动车。

  8、不能享受绿通优惠。

  9、限制获取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中国轮胎商务网
很赞哦! ( )

特此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轮胎商务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版权均归中国轮胎商务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引用,须注明来源及原文链接;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或公开渠道的内容,旨在传递行业信息与观点交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保证。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方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网发布的内容仅供行业参考与信息交流,不构成任何投资、购买或决策建议。部分图片及内容由AI辅助生成或来源于公开信息整理,如涉及版权或内容问题,请在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网联系处理。

发表我的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审核通过可见)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