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轮太脏被罚3000元?! 城管: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近日,云南文山市的一名赵先生,驾车从郊外回城时,由于轮胎上粘带了泥土,刚进城,便在沥青路面上留下了长长的泥痕。而这一幕正好被巡逻的城管发现,于是城管当即拦下了赵先生的汽车,并以“车轮带泥上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由,对赵先生当场罚款3000元。

因车轮太脏被罚3000元?! 城管: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之后,赵先生觉得这罚款并不合理,并对罚的法律依据提出了疑问。于是赵先生来到了文山市城管局执法队,来寻求一个合理解释。然而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件经过后,认为对赵先生的处罚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问题。

  在赵先生询问处罚的法律依据时,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应当严密封闭,防止运输物品沿途抛撒。城管人员认为这个“等”字里就包括了轿车和所有车辆。


  对于罚款金额,城管人员解释道:赵先生的车辆在马路上留下一道长长的泥印,属于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三十四条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所以罚款金额也没有任何问题。

  然而赵先生对这个解释却并不满意,认为城管部门故意曲解了法规的字面意思。赵先生认为这个“等”指的是其他被运输的物体,而不是车辆。所以轿车根本不能适用这条法律。

  事后,媒体开始关注此事,有媒体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却说城管部门在处罚赵先生这件事上,有两个地方不够严谨。

  第一是即便按《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赵先生的轮胎上粘了泥,也只能叫携带,不能叫运输。其次,罚款1000元以下时可以当场决定,3000元的罚款不应该当场做出,需要走更严格的罚款程序。

  11月4日,文山市对“轿车带泥被罚事件”做出了回应,城管部门已经撤销原处罚决定,对驾驶员赵先生改罚600元。

  因为汽车太脏,影响市容被罚款听起来很荒谬,但其实全国多地都有类似的规定。南京还曾明确立法,《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中有一条:机动车车身有明显污迹、泥土,有碍市容观瞻;车辆底盘、轮胎附带泥土影响市容的,最高可罚100元。如果车漆脱落、外观破损、在车身贴广告的,最高可罚2000元。

  虽然全国多地都有类似规定,但车身是否整洁、干净,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这也就造成了很多地方执法的随意性。而且不管是2000还是3000,很多人也觉得这个罚款的上限太高了。


戳视频↓↓↓



  对于此事,网友纷纷吐槽:

  创建文明城市固然重要,但这需要人人的参与。如果车辆不能带泥土那是不是表示进城前必须要检查车辆是否干净方能进城?具体怎么执行如何处理是不是应该有明确的规范?

  虽然执法人员是为了市容市貌,出发点没有错。但是难道罚款3000就能有什么改变吗?如果不是这位车主遇到这回事儿,其他的市民也不会知道有这项规定,那么被罚钱可以说只能算这位车主倒霉,根本没有为城市建设起到什么作用,那么罚款的意义是什么呢?

  小编认为,很多交通处罚案例,在媒体曝光前后,处罚结果往往大不相同。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如果该不该处罚,依据什么法规处罚,处罚多少,都可以随意改变,那法律的尊严从何而来。对此,你们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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