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可能实施新轮胎进口条例 建议中资企业做好应对措施

  综合泰国媒体12月7日消息,泰国轮胎出口印度尼西亚恐遭受阻碍,原因是印尼出台新进口条例,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制定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申请批准、在输出地及目标地检验商品,并且增加大量文件。商业部担心泰国出口恐遭受影响,准备与对方进行商讨,并且要求印度尼西亚延后实施新条例,给予企业调整时间。

  商业部称,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出台新轮胎进口条例,规定进口商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及申请进口许可,在申请进口许可时需要递交多达8份文件,提早通告进口计划及获得印度尼西亚工业部同意,并且在输出地及目标地港口检验商品,包括提交进口报告,而且规定进口商品不得转售第三方,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同时,在上述进口条例实施前进口印度尼西亚的轮胎,必须在新条例落实后45天内到达。

  商业部认为印度尼西亚新推出的轮胎进口条例为贸易壁垒措施,不但对泰国轮胎产业造成影响,还影响东盟发展成为轮胎生产及出口基地。新条例规定进口商需要提前申报6个月至1年的进口计划,并且必须获得印度尼西亚工业部的批准,相当于间接控制进口。除了印度尼西亚海关外,检测员将在输出地及目标地港口检验轮胎,导致泰国厂商的出口成本。

  印度尼西亚轮胎进口商指出,新条例与印度尼西亚官方2015年出台的条例相近,该条例已在2015年底取消,并且认为上述新条例的推出过于紧凑,执行上仍缺乏明确性,对贸易上造成一定的阻碍。

  目前商业部正在研究印度尼西亚新条例是否与东盟协议有所抵触或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协议,如果不符合将要度印度尼西亚取消新条例,假若符合的话将发信至印度尼西亚要求公布新条例的细节,并且要求印度尼西亚延后实施日期,给予厂商调整时间。

  2015年泰国轮胎出口至印度尼西亚共计6004万美元,印度尼西亚进口轮胎总值为3亿9984万美元,相当于泰国轮胎在印度尼西亚的市占率达15.02%。今年1-10月,泰国轮胎出口总值为31亿312万美元,同比增加1.02%,其中印度尼西亚为泰国轮胎第15大出口市场,前10个月出口额为4980万美元,同比降低11.42%。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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