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司通发布在中国的商标侵权诉讼案件结果

  株式会社普利司通就其在中国的商标侵权诉讼案件结果发布如下:

  关于针对山东三泰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泰”)生产、销售的轮胎使用近似本公司商标的“ROCKSTONE”之商标侵权行为诉讼一案,2008年12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山东三泰承诺停止生产和销售该样式的“ROCKSTONE”商标的轮胎。此前,为防止该商品流向世界各地,普利司通公司对山东三泰位于荷兰的销售代理店Heuver Banden Groothandel BV提起诉讼的商标侵权起诉于2008年11月亦达成了和解。

  此外,针对杭州普利斯帝橡胶有限公司使用酷似本公司商标的“BRIDGESTEEL”进行传送带的生产、销售等行为造成对我公司的商标侵权事宜,普利司通于2007年9月,对此向中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去年年底做出的判决认可了我公司的主张,并下达了停止使用“BRIDGESTEEL”及“普利斯帝”商标、销毁模具、停止使用“普利斯帝”作为公司名称等命令。

  普利司通希望以客户的安心安全至上为本,对此类商品或服务方面的模仿行为通过揭露或提交诉讼等方式严谨应对,以期维护和提升品牌价值。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轮胎商务网
很赞哦! ( )

特此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轮胎商务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版权均归中国轮胎商务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引用,须注明来源及原文链接;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或公开渠道的内容,旨在传递行业信息与观点交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保证。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方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网发布的内容仅供行业参考与信息交流,不构成任何投资、购买或决策建议。部分图片及内容由AI辅助生成或来源于公开信息整理,如涉及版权或内容问题,请在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网联系处理。

发表我的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审核通过可见)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