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经评定,招远利奥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为A级纳税人,从2008年6月30日起,按照A级纳税人管理(有效期为两年)。这是继10月份山东省银行业协会授予“最佳信贷诚信客户”荣誉称号之后,招远利奥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又一信誉殊荣。经了解,玲珑集团今年累计缴税4.02亿元,是2001年改制时的8倍多,连续多年保持招远市非矿山企业第一利税大户。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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