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关总署授予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双A企业

  12月18日,国家海关总署授予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双A企业仪式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举行。郑州海关田新强处长代表国家海关总署宣读了海关总署文件——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海关总署实行新的企业管理分类办法后AA类(最高类别)企业。风神股份是全国轮胎行业唯一一家被评为双A类的企业。

  风神股份是世界轮胎23强、中国轮胎出口基地、上市公司。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进出口经营自主权。多年来,公司以扩大出口作为公司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始终发展自营出口,坚持自主品牌建设,通过不断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逐步扩大了企业的国际市场份额。目前,公司自有 品牌出口量占公司出口总额的比例高达98%,“风神”、“河南”品牌驰名国际市场,并畅销1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7年公司进出口总额达到5.45亿美元,同比增长14.5%。

  AA类企业是国家海关总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在原有A、B、C、D四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的管理类别,AA类为最高信用等级,除享受A类通关便利措施外,海关还将实行信任放行,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报关单电子数据经电子审核后直接进入现场验放环节办理复核、验放手续,对进出口货物一般不予开箱查验等通关便利措施。AA类企业将享有最快的通关速度,最低的通关成本和最强的市场竞争力。

  AA类企业不同于原来的A类企业的概念,对申报企业有着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要满足年度进出口额均超过3000万美元,通过海关的验证稽查,在海关无走私违规、欠税记录,在当地商检、工商、税务、外汇、银行等部门无不良记录的要求,而且必须经过中国海关实施的包括内控机制、贸易安全审查的验证稽查,符合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的标准。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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