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1,280,6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7%。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巨轮股份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债券期限为5年。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债务成功发行将为公司开辟了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为未来进一步发展扩张储备充足资金实力。
公司将在2013年8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如获核准发行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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