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集团再次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08年6月份,玲珑集团再次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近年来,玲珑集团诚信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全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靠信用赢商机、拓市场、求效益、促发展,使企业知名度、用户满意度、产品认可度不断提高,一是强化全员诚信意识,夯实信用建设基础。为倡导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公司树立“信用就是资产,信用就是市场,信用就是竞争力”的中心思想,重点抓好员工思想转变和诚信理念建设。凸现“以信立人,以信治企”主题,形式多样的开展诚信创建活动,推动诚信建设整体发展。

  二是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实现制度化、正规化发展。在加强素质教育的同时,还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运行体系,做到以道德素质促诚信、以规章制度保诚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强化法律意识,坚持走依法经营的道路,做到:不虚假出资、不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不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不签定欺诈合同、不损害消费者利益。在合同履行上,守合同重信用,照章办事;在资金信贷上,按期付息、到期还款;在上缴税收上,实事求是,依法纳税。

  三是打造名牌精品,推动诚信建设向纵深发展。在企业信用的构成因素中,商标是旗帜,质量是灵魂,资产是生命。争创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更是信用建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司积极维护品牌知识产权、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公司产品通过美国DOT和欧洲ECE以及CCC强制认证,质量管理体系通过GB/T19001.ISO9001和TS16949体系认证。“玲珑”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玲珑牌全钢子午线轮胎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玲珑牌半钢子午线轮胎被中国橡胶协会推荐为中国名牌推荐品牌,“玲珑品牌”被授予“中国最具价值500品牌”和“中国市场质量消费者首选品牌”荣誉称号,品牌价值高达55.13亿元,名列同行业榜首。

  诚信经营使玲珑集团硕果累累,企业于2003年首次被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荣获“全国行业质量服务诚信示范企业”、“中国最佳企业形象AAA级”、“中国农业银行AAA信誉等级”和“依法纳税AAA级”等多个荣誉称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再次授予我公司“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标志着公司的诚信建设再上新水平。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news/2008/8-11/150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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