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合作城市废弃物项目研讨包括废旧轮胎

  由国家发改委、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合作组织的中日合作城市典型废弃物项目政策讨论会,2月29日在京召开。会议研讨内容包括中国废旧轮胎循环利用。

  据了解,中日合作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合作,于2010年10月启动,预计2015年2月完成。该项目以促进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国家政策体系及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为目标,致力于“国家层面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研究”。2010年3月,选定嘉兴、青岛、贵阳、西宁4个城市作为对象城市,并针对“4个对象城市典型废弃物的妥善处理及循环利用”开展调查,制订计划、实施试点项目。最终成果是完成实施国家层面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研究和促进对象城市典型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包装废弃物、废旧轮胎的妥善处理及循环利用。

  废旧轮胎固体废弃物项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日本乌取环境大学环境情报学部环境管理学科教授松村治夫负责。彭绪庶博士、李文军老师分别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项目组作了项目调查对象城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情况以及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松村治夫教授介绍了对日本、德国、韩国循环利用情况的调查、比较以及日本应对固体废弃物方面出台的《废弃物处理法》、《回收再利用法》的执行情况。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理事长吕务民、秘书长曹庆鑫出席了会议。吕务民介绍了中国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现状,并就废旧轮胎废弃物项目政策提出六项建议:尽快建立规范、正规的废旧轮胎回收管理体系,为利用企业提供合理的进项发票;严格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建议加强对轮胎翻新和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管,对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质量、环保、能耗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采取强制性淘汰措施;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政策上与国际接轨,建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专项资金,开展对轮胎生产、销售、使用者的责任延伸制试点,对废旧轮胎产生实行收取处理费的试点,解决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长期稳定的原料来源和专项资金补贴;用激励机制鼓励设备厂家与大专院校联合开发高效、节能型装备服务于行业;对轮胎翻新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产业升级换代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废旧轮胎加工处理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能耗与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等标准体系,开展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从业人员在职教育与培训等。

(来源:中国橡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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