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集中度首次提出明确指标

  2015年需超过90% 分析称规划蕴含丰富信息

  日前,国务院引发了《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当中再度提出了要提高汽车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和以往不同的是,《规划》给出了明确指标,指出汽车行业前10家企业的集中度需要从2010年时的82.2%增加到2015年时的超过90%。

  按照《规划》的定义,所谓“集中度”是按产品产量计算的产业集中度。在汽车行业,《规划》明确国内的前10家汽车企业的集中度到2015年时需要增加到九成以上,和2010年时比,累计变化值为7.8%。记者留意到,《规划》只对钢铁、汽车和船舶三个行业提出集中度的要求,但是对汽车业的集中度的指标值也是三个行业中要求最高的。

  对此,业内认为政策蕴含丰富信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汽车业分析师表示,集中度5年增加超过7.8%是“完全可以做到,而且可以更快。”他表示,如果有行政力量介入汽车行业整合,只要前15大汽车企业中的任何两家合并的话,都很有机会完成这个任务,因此不排除将再度发生“并购大戏”。

  事实上,在2009年3月20日国务院颁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就曾经提出,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4-5家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这是这一规划提出的八大目标之一。根据有效资料统计,2011年前11月,前十家企业共销售1465.75万辆,占总量的87%。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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