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公布汽车等强制性认证标准要求

  从国家认监委网站上了解到,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布公告,公布摩托车和摩托车发动机产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公告中指出,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需按新标准要求进行认证。对于标准修订的情况,如果无新增试验项目,已获证产品无须再进行实验,可直接换发新版认证证书;对于新版标准实施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按新版标准重新进行确认和换发新的认证证书。对于已获证产品,如标准已明确规定在生产产品实施过渡期的,持证人要在标准规定的日期前,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换版工作。

(来源:中国质量报)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中国轮胎商务网
很赞哦! ( )

特此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轮胎商务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版权均归中国轮胎商务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引用,须注明来源及原文链接;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或公开渠道的内容,旨在传递行业信息与观点交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保证。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方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网发布的内容仅供行业参考与信息交流,不构成任何投资、购买或决策建议。部分图片及内容由AI辅助生成或来源于公开信息整理,如涉及版权或内容问题,请在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网联系处理。

发表我的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审核通过可见)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