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轮胎企业直面欧盟贸易新壁垒

  近日,欧盟委员会出台了相关的轮胎标签法规—EC1222/2009,业内人士认为,该法规是继欧盟REACH法规对轮胎中使用的多环芳烃含量进行限制后的再次严格设限。

  目前,欧盟已成为我国轮胎企业第二大海外出口市场。而江苏轮胎出口量位居全国第二位。然而,与优异的出口成绩形成巨大反差的,却是江苏很多企业目前不能达到欧盟轮胎行业夏季胎滚动阻力要求的约占38%,冬季胎则约为50%,最新的节能轮胎(三大轮胎公司)可达到B到C范围,目前没有能够达到A(B)的轮胎,而在D级以及以上的轮胎将很难在欧洲市场销售。

  对于新规的技术要求,江苏昆山建大轮胎(中国)有限公司表示影响并不会很大。该公司出口欧盟的汽车胎约占15%到20%。出口欧盟的轮胎都会被送去欧盟当地检测机构检测认证,比如轮胎滚动阻力,目前大多数轮胎能达到D级或E级,还有约1%到2%的高端CHP轮胎能达到C级。在欧盟新规执行前,公司还将进一步提升轮胎的各项标准。江苏昆山正新橡胶(中国)有限公司为使公司的产品品质能获得更好的保证,则更是耗资3.5亿元兴建国内唯一的现代化轮胎测试场。同时,还配套启用了公司研发中心、引进研发设备及高级研发人员。当然,这些企业为此付出了更高的成本代价。随着质量要求的提升和国外检测费用的高涨,部分高档轮胎的成本将增加30%到40%。

  相比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小规模企业则没那么幸运。为应对出口和成本危机,一些小规模企业的普遍做法是出口转内销,更有甚者还会将原本需22元/公斤原材料做成的、保证客户跑1万公里的胎面替换为20元/公斤原材料做成的、只能保证8000公里的胎面,而这之间由于价格上涨而带来的质量下滑差距则由公司提供免费修理业务填平。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轮胎标签法规正式实行后,困境固然存在,但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随着中国轮胎在欧洲的价格优势将会被环保安全性能淡化,这正倒逼了轮胎企业的“自我完善”。企业应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项目的检测平台,并从生产工艺上改进技术,积极提高产品环保性能;同时加快开发国外新兴市场,特别是东盟、印度等和我国签有自贸协定的国家;推行“多元化”战略,以降低轮胎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风险。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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