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重启轮胎进口符合性认证要求

  科威特工业部 (PAI)已发函重启科威特进口轮胎的KUCAS认证程序。目前所有出口至科威特的轮胎产品都需要具备由认证和检验机构所签发的技术检验报告(TIR),以便在科威特清关之用。此项认证要求适用于所有自2011年4月15日起发运的轮胎货物。

  根据科威特工业部的函件,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 轮胎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GCC/ GSO证书,才能获得TIR证书。

  · 当货物抵达科威特清关时,GCC/ GSO证书必须仍然有效,相关轮胎产品方能获得TIR证书。

  · 检验机构需要对装载轮胎的集装箱进行监装,并在监装完成后对集装箱封柜。

  · 检验机构已被授权对出口商的货物按照风险评估系统进行随机检验。

  · 轮胎出口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如有任何轮胎产品出口至科威特,请通知相关的 KUCAS国家办事处。

  在货物出运时,出口商应确保本次装运的货物必须为TER证书上已经包含的型号。如果出运的货物中包含其他型号的轮胎,出口商应该申请将这些型号也加入TER证书中,如此才能获得TIR证书。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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