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近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37000571。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企业申请、省级审查认定、国家公示备案的程序。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可享受减税、免税政策。

  作为国内轮胎行业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和国家重点火炬计划的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高品质轮胎研发,制造高附加值轮胎产品。并紧紧围绕“重科技抓管理,创名牌增效益”的工厂方针,以高起点、高质量、高科技为原则,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上力行“玲珑速度”,在快速发展壮大轮胎主业的同时,拉长上下游产业链条,形成了以轮胎主业为核心,装备制造为基础,能源供应为保障,原料生产为辅助的优势产业集群。

  在国内首创性进行轿车噪声室内测试分析优化,为国内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的设计、生产、测试起到了示范作用,保证了产品在静音上的要求,缩短了开发周期,有多种型号的产品如雪地轮胎、跑气保用轮胎、高性能环保子午线轮胎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火炬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自行研制的微型特性化半钢子午线轮胎和高性能环保子午线轮胎等50多个规格100多个花纹品种申报了国家外观专利,其速度级别、轮辋设计等走在国内同行业前列,带动了轮胎行业品种的发展。全钢子午线轮胎创造性地提出了60系列子午线轮胎的设计方法,为国内同行业该系列轮胎的研究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和分析方法,为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到2008年,综合经济实力已强势进入世界轮胎业20强和中国轮胎行业前3强。

  此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玲珑轮胎可以在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将投入更大的资金进行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的研发,为技术攻关,产学研联合,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崭新的平台,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新的契机,对提升玲珑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来源:烟台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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