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玲珑集团把创建和谐企业与烟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平安烟台活动相结合,通过强化法制建设,推行依法治企业,来确保企业法制化运营。聘请了法律顾问和律师团,设立法律服务处和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企业矛盾,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之中。同时,本着诚信经营、长久发展的原则,不断强化全员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商业道德和信誉。在推行体制和文化建设的同时,也加强了保障力量,成立了军事化管理的保卫处,警卫人员达到近300人,做到了有效防范、即时监控,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和破坏稳定的恶性事件。鉴于公司完善的保障体系和较高的企业信誉,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授予玲珑集团“2008年独平安烟台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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