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轮胎反倾销税率或在25%-35%

  综合外媒报道,在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反补贴初裁税率公布后,国外分析机构已经开始评估美国“双反”的另一项调查——反倾销。

  摩根士丹利在11月25日发布的一份投资者报告中称,考虑到2009年轮胎“特保案”期间,第一年的税率是35%,之后按比例缩小,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我们相信反倾销终裁税率可能会在类似的范围。”

  分析师认为,征收惩罚性关税,将导致大部分中国低端轮胎回流到国内和其他市场,并加剧中国轮胎市场的竞争,“因此,轮胎价格持续下跌的趋势并没有结束。”

  摩根士丹利在报告中警告称,对于轮胎制造企业来说,“双反”关税对于不同企业或许有不同的影响。比如韩泰轮胎,因为是市场领导者之一,关税可能成为其潜在威胁。然而,对于耐克森轮胎来讲,则可能是一件好事,“中国轮胎大举退出美国市场,而耐克森产品部分同中国轮胎重叠,因此可能从中受益。”

  报告分析称,总体来看,关税增加对于轮胎巨头们的影响有限。“米其林、马牌等企业也从中国进口轮胎到美国,但由于是高端产品,所以影响会很小。”

  据了解,美国商务部近日公布了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反补贴税初裁税率。固铂(中国)昆山轮胎有限公司税率为12.5%,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税率为11.74%,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税率为81.19%。其他中国企业适用税率为12.03%。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反补贴终裁结果预计于2015年4月6日前后由美国商务部宣布,反倾销初裁预计于2015年1月宣布。

(来源:轮胎世界网)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轮胎商务网微信公众号(Tire123)
轮胎商务网
很赞哦! ( )

特此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轮胎商务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版权均归中国轮胎商务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引用,须注明来源及原文链接;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或公开渠道的内容,旨在传递行业信息与观点交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保证。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方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网发布的内容仅供行业参考与信息交流,不构成任何投资、购买或决策建议。部分图片及内容由AI辅助生成或来源于公开信息整理,如涉及版权或内容问题,请在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网联系处理。

发表我的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审核通过可见)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