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74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1.25-1.7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涉案产品为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为165毫米、175毫米和185毫米,涉及南共市税号4011.10.0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早在2008年7月10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对中国涉案产品从征收0.7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到1.25-1.77美元/千克,税费逐步上涨。
根据数据,2018年至2023年期间,巴西的轮胎进口量增长了100%以上,其中约80%来自中国。庞大的进口量和极高的市占比,无疑给巴西本土轮胎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正是巴西对中国轮胎不断加码反倾销税的原因。
鉴于中国轮胎在巴西市场日益增长的份额和对本土产业的冲击,未来是否会寻求启动反补贴调查,从而形成全面的“双反”措施,并非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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