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和客车用充气轮胎(New Pneumatic Tyres for Buses and Lorrie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补贴税,具体税率详情见下表。
为避免双重救济,对于已经征收反倾销税的涉案产品,实际征收税率应为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之差额,若反倾销税高于本次反补贴税,则免征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税号为40112010。
2018年3月2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和客车用充气轮胎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7年8 月,印度对中国充气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3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发起反补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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