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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申请成立 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装备与模具分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装备与模具分会
二、申请理由:
当前我国的轮胎翻修、再生与循环利用,尤其是废胶粉及其制品的开拓应用,尚相当落后。
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差距都很大,而其落后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装备与模具的技术落后。“工以器善事”,因此,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拟成立装备与模具分会,以推进本行业所需装备与模具的进步与发展。
三、业务范围:
(一)新胎替换与旧胎翻修理工的机械与设备及轮胎翻新模具(包括全翻与局部修补); (二)轮胎翻修的工具与器具;检验检测设备; (三)废胎再生胶和废胎胶粉的工艺装备与机器工具; (四)再生胶与胶粉制品的装备与模具; (五)实验仪器与检验检测设备。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联系电话:6839293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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